
一、门诊确认符合入院标准的开具入院证
二、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,出示医保证件并读卡录入相关信息
三、交付预收款
四、到相关科室住院,期间发生的费用签字认可
五、治疗终结办理出院,医保办对住院费用进行核算
六、带《宜昌市医疗保险病人出院结算通知单》、医保卡、预收款收据到住院收费处进行结算
咨询电话:0717-6510823 0717-65152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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