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潜在供应商:
根据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七届四次〔2026〕5 号
的要求,现有我院采购一批视频监控设备,该项目预算金额为2.3万元,诚邀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1、项目名称: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一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
3、采购方式:询价
4、预算金额:2.3万元
5、最 高限价:2.3万元
6、采购需求:对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药品调剂及使用环节安装视频监控,拟采购一批视频监控设备。
7、设备明细:
名称 | 品牌 | 型号 | 单位 | 数量 |
硬盘录像机 | 海康威视 | DS-8632N-E8 | 台 | 1 |
半球摄像头 | 海康威视 | DS-2CD1345V2-LA | 台 | 3 |
监控专用硬盘 | 西数 | 6T | 块 | 8 |
监控专用电源适配器 | 海康威视 | DC12V/2A | 个 | 3 |
电源线 | 国标 | 2*1.5 | 米 | 50 |
网线 | 国标 | CAT5E | 米 | 300 |
二、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:
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,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提交资格证明文件,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,其报价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。报价供应商应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:
1.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,自然人的身份证明;
1.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;
1.3 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,供应商信用记录须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(按照《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》财库【2016】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),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和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(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)。
三. 报价响应文件的递交:
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(需清晰可见),所有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报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,并在提交时装在同一个文件袋内密封且加盖公章,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。
递交截止时间:2026年 6月 9日上午9:00 时,递交地点: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,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。
四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
地址: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38号
联系方式:19186201126周老师
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招标办
2026年 6月 2日
附件: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一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邀请函2026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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